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就周某某申请民事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听证工作指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27日下午15 时
二、听证地点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四楼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4月26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永恒 电话:0734-5230056
特此公告。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