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 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我建言|全力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涉毒风险
    时间:2026-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蒙语文教师 刘宏艳

    当前,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呈现出隐蔽化、链条化、低龄化等新特点,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亟须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技术监管、构建协同治理机制等系统性举措,全面提升防治效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发展和广泛应用,犯罪空间已突破传统实体场所限制,形成线上线下相互交织、相互融合的新型犯罪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中显示,近年来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已显著超过传统毒品案件,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为犯罪目标和涉案主体的案件频发,毒品滥用群体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

    通过调研,我发现当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规制体系适应性明显不足。现行刑法中关于新型毒品的界定标准严重滞后于现实发展,毒品更新周期远远快于检测标准发布周期。以近期出现的依托咪酯为例,虽然被正式列管,但市场上迅速出现了美托咪酯等多种替代物质,这些新型替代物在未被列管前形成了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同时,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主观故意的认定存在困难,网络引诱行为的法律界定相对模糊,给实际办案带来挑战。

    二是网络监管技术治理存在明显效能短板。各类网络平台在推荐算法、身份审核、内容过滤等关键环节存在诸多漏洞,这些漏洞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具体表现为:短视频平台的“兴趣推荐”机制可能无意间向未成年人推送涉毒内容;涉毒信息常以“茶叶”“浴盐”等看似中性的词汇进行伪装,成功规避了平台的关键词过滤系统。此外,侦查机关在涉案人员身份追溯、资金流向监控、电子证据提取固定等方面也面临诸多技术障碍。

    三是法律规制与技术治理协同机制严重欠缺。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周期较长,难以适应技术快速迭代的发展现状;而新兴技术治理手段在应用过程中又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与规范边界,致使相关工作常常陷入“合规风险”与“治理滞后”的两难境地。加之基层执法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技术设备落后、跨地区电子证据采信标准不统一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治理难度。

    为有效应对当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面临的严峻挑战,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议立法机关针对新型毒品迭代迅速的特点,推动建立“临时列管”机制,显著缩短列管周期。可授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具有滥用潜力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同时加快相关列管程序。要明确网络“引诱”未成年人吸毒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刑事处罚规则,完善主观明知认定的司法路径,引入“分级认知能力评估”机制,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实现精准打击犯罪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有机统一。

    二是全面强化网络平台监管与技术治理能力。建议网信部门牵头推动算法推荐机制优化,建立涉毒敏感词库动态更新机制,并将公安部门公布的涉毒敏感词库全面嵌入各类平台推荐系统。要严格落实用户身份审核制度,对未成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社交、游戏、直播等平台,强制实施“实名认证+人脸动态验证”双重认证机制。要大力升级内容审核技术,提升对隐蔽性涉毒内容的识别能力。同时,要通过立法明确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杜绝以“技术中立”为由逃避监管。

    三是着力构建法律与技术协同治理的新机制。建议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平台,实现涉毒信息的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建立涵盖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预防帮教体系,在做好禁毒宣传工作的同时,为涉毒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学就业等全方位帮助,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建言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要闻

    我建言|全力防范未成年人网络涉毒风险

    时间:2026-08-25  作者: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蒙语文教师 刘宏艳

    当前,在网络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未成年人涉毒犯罪呈现出隐蔽化、链条化、低龄化等新特点,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亟须通过完善立法、强化技术监管、构建协同治理机制等系统性举措,全面提升防治效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发展和广泛应用,犯罪空间已突破传统实体场所限制,形成线上线下相互交织、相互融合的新型犯罪模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情况中显示,近年来新型毒品案件数量增长速度已显著超过传统毒品案件,特别是以未成年人为犯罪目标和涉案主体的案件频发,毒品滥用群体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

    通过调研,我发现当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防治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规制体系适应性明显不足。现行刑法中关于新型毒品的界定标准严重滞后于现实发展,毒品更新周期远远快于检测标准发布周期。以近期出现的依托咪酯为例,虽然被正式列管,但市场上迅速出现了美托咪酯等多种替代物质,这些新型替代物在未被列管前形成了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同时,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主观故意的认定存在困难,网络引诱行为的法律界定相对模糊,给实际办案带来挑战。

    二是网络监管技术治理存在明显效能短板。各类网络平台在推荐算法、身份审核、内容过滤等关键环节存在诸多漏洞,这些漏洞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具体表现为:短视频平台的“兴趣推荐”机制可能无意间向未成年人推送涉毒内容;涉毒信息常以“茶叶”“浴盐”等看似中性的词汇进行伪装,成功规避了平台的关键词过滤系统。此外,侦查机关在涉案人员身份追溯、资金流向监控、电子证据提取固定等方面也面临诸多技术障碍。

    三是法律规制与技术治理协同机制严重欠缺。现行法律法规的修订周期较长,难以适应技术快速迭代的发展现状;而新兴技术治理手段在应用过程中又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与规范边界,致使相关工作常常陷入“合规风险”与“治理滞后”的两难境地。加之基层执法部门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技术设备落后、跨地区电子证据采信标准不统一等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治理难度。

    为有效应对当前未成年人涉毒犯罪面临的严峻挑战,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快完善未成年人涉毒犯罪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议立法机关针对新型毒品迭代迅速的特点,推动建立“临时列管”机制,显著缩短列管周期。可授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具有滥用潜力的新精神活性物质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同时加快相关列管程序。要明确网络“引诱”未成年人吸毒行为的认定标准与刑事处罚规则,完善主观明知认定的司法路径,引入“分级认知能力评估”机制,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认知特点,实现精准打击犯罪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有机统一。

    二是全面强化网络平台监管与技术治理能力。建议网信部门牵头推动算法推荐机制优化,建立涉毒敏感词库动态更新机制,并将公安部门公布的涉毒敏感词库全面嵌入各类平台推荐系统。要严格落实用户身份审核制度,对未成年人使用频率较高的社交、游戏、直播等平台,强制实施“实名认证+人脸动态验证”双重认证机制。要大力升级内容审核技术,提升对隐蔽性涉毒内容的识别能力。同时,要通过立法明确网络平台的主体责任,杜绝以“技术中立”为由逃避监管。

    三是着力构建法律与技术协同治理的新机制。建议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与协作平台,实现涉毒信息的实时监测与智能预警;建立涵盖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预防帮教体系,在做好禁毒宣传工作的同时,为涉毒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就学就业等全方位帮助,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来源: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