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5〕20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 检察院财务省级统一管理办法》(湘财政法〔2024〕5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湘管发〔2025〕51号)等有关规定,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损失核销处置,其中设备类资产108件,资产原值616038元;无形资产7件,资产原值149960元。资产共计115件,账面原值765998元。该批资产均购置于财务省级统管之前,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部分资产无实物盘亏,也是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资产无实物盘亏。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联系人:刘烺,联系电话:0734-8850128;邮箱:369888250@qq.com。本院检务督察人员姓名:刘佳;联系电话:0734-5224509;邮箱:735192737@qq.com。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3日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5〕20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 检察院财务省级统一管理办法》(湘财政法〔2024〕5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湘管发〔2025〕51号)等有关规定,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损失核销处置,其中设备类资产108件,资产原值616038元;无形资产7件,资产原值149960元。资产共计115件,账面原值765998元。该批资产均购置于财务省级统管之前,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部分资产无实物盘亏,也是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致使资产无实物盘亏。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6年7月13日-2026年7月1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联系人:刘烺,联系电话:0734-8850128;邮箱:369888250@qq.com。本院检务督察人员姓名:刘佳;联系电话:0734-5224509;邮箱:735192737@qq.com。
衡东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