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金字招牌”,更是让老百姓消费的“定心丸”。衡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近期依法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
李某是一家以销售医疗器械、生活用品、保健用品为主的网店店主。2023年9月,李某发现某系列医疗器械产品十分畅销,认为发现了商机,想在自己的网店上架销售该系列产品。但为了压低成本、扩大利润,李某未通过正规渠道购入相关产品,而是低价购入经营同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期间,黄某非法获利8万余元,李某实际销售81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27万余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准确认定销售金额和未遂金额,并对李某、黄某进行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促使二人全部赔付被侵权企业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针对该案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7万元,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1.5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对李某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中的20.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打击假冒伪劣就是维护市场公平。衡东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商标,不仅是企业的“金字招牌”,更是让老百姓消费的“定心丸”。衡东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近期依法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有效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
李某是一家以销售医疗器械、生活用品、保健用品为主的网店店主。2023年9月,李某发现某系列医疗器械产品十分畅销,认为发现了商机,想在自己的网店上架销售该系列产品。但为了压低成本、扩大利润,李某未通过正规渠道购入相关产品,而是低价购入经营同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期间,黄某非法获利8万余元,李某实际销售81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27万余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准确认定销售金额和未遂金额,并对李某、黄某进行认罪认罚释法说理工作,促使二人全部赔付被侵权企业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针对该案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最终,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7万元,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81.5万元;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万元,同时对李某支付的惩罚性赔偿金中的20.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打击假冒伪劣就是维护市场公平。衡东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